人類自從廣泛使用照明的方法,特別是發明電燈後,每天活動的時間不再受日夜節奏的限制。燈光,的確帶來了晚間活動的方便,但我們有沒有思考過背後的代價?
1.
生理時鐘改變了。
2. 工作時間大幅增長了。
3. 少了夜對星空的默想。
4. 耗用能源及污染環境。
5. 一天要吃多餐。
這些代價讓我聯想創世記的第一章神創造天地,曾六次提到“有晚上,有早晨“。由亞當至挪亞造方舟,沒有記載晚上的任何活動,而人類的壽命長達九百六十九年。由亞伯拉罕出現的經文開始有記載晚上的活動,而人類的壽命最長是一百八十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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